厦门海关截获
一批想要蒙混过关的
侵权“奢侈品”
其中
“LV”标识手提包766个
“YSL”标识手提包471个
2020年6月4日, 伊夫圣洛朗股份公司、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向厦门海关来函,确认该关日前查获的一批出口手提包分别涉嫌侵犯其注册备案的YSL图形、LV商标专用权,并依法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申请。
厦门海关对合肥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一批手提包进行查验时,发现该票货物包装杂乱,且货物实际品名、品牌均与申报不符。
查验关员根据风险提示决定进一步加大现场抽查比例。经进一步掏柜开箱彻查,集装箱内夹藏的“名牌”产品进入查验关员的视线。
经清点后发现,该批货物中包括标有“YSL”标识的手提包471个、“LV”标识的手提包766个。厦门海关立即启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鉴定程序,经联系相关权利人,权利人均对这些货物作出侵权认定。
目前,侵权嫌疑货物已被依法扣留并进行后续调查处理。
(通讯员:郑洪涛)
前不久
厦门海关也查获了105套
侵权“ARMANI”品牌运动服
(通讯员: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海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要想更好地得到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应选择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这是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有助于海关发现侵权货物。
主动保护
如果权利人已经在海关备案并提交担保,海关在发现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后,会扣留涉嫌侵权货物并对与货物相关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调查并据此作出行政决定,这种“主动保护”模式被称为“依职权调查处理”。
被动保护
如果权利人没有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也可以得到海关的保护:即无备案或者已备案的权利人如果发现即将进出口的货物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的都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依法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这种模式被称为“依申请扣留”,俗称“被动保护”。另外,海关除了对货运渠道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外,对邮递渠道也同样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来源:i听厦门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