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古老的问题也是一个灵魂之问。这是在海关缉私局从警9年多律师执业10年有余律师的回答
刚在知乎上看到有这么一个题目,这是一个古老的问题对律师来说也是一个灵魂之问。作为律师的我忍不住作了回答。
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和坏人为什么有必要聘请律师,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作为从事警察9年多、律师执业10年的的律师对这个问题有着一定的思考,我的简要回答如下:
第一,您的“坏人”两个字应该打个引号,因为这个所谓的“坏人”是否是真的坏人是存疑的,我国法律规定未被法院审判任何人不得被定为有罪。现实中进入司法程序的“坏人”我们称之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法院最终未必会真的判决有罪,有些被判决无罪的人大多都聘请到了非常专业、敬业的律师为其积极辩护,最终说服法官做了无罪处理。
第二,有些即便最终被判决有罪的“坏人”,是法官根据现有的证据认定事实后做出的裁判,实质上未必真的有罪,因为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有时候未必完全一致。有些事做了可能没有证据,在法律上他就是无罪的;同理,有些事可能这个“坏人”没去做,但是有证据证明他做了,那就对不起,有可能被判决有罪。而作为律师在这时候可以从多面积极调查取证、有效辩护,有可能在二审或者再审阶段提交新的证据推翻原来的判决最终为这个“坏人”洗清罪名、还之清白。
第三,是否是“坏人”有两个评价标准,一套是社会道德,一套是国家法律,有些“坏人”可能在道德上应该受到谴责甚至行政处罚,但并不一定在国家法律层面尤其是刑法上就应该构成犯罪应该被定罪处罚。司法实践中,有个别法院混淆了行为违法和刑事犯罪的界限,把应该判处行政处罚的案件判定为犯罪,律师介入后积极辩护把结果改变还当事人以公平正义。
第四,即便是一个最终应该被定罪的“坏人”,也应该有尊严的接受审判,他也有话要说也应该在法律上得到应有辩护权利、从轻减轻处罚。即便真是一个“坏人”,但在家庭中他可能还是一个合格的父亲或母亲、一个年轻有为的儿子或女儿、一个应该享受天伦之乐的爷爷或奶奶、一个活泼可爱的孙子或孙女,他们有他们的尊严以及难以言说的苦衷可应当值得同情怜悯的情节,他还可能举报立功,他还可能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他还可以积极赔偿弥补社会损失降低社会危害性,以求从轻量刑。律师的职责在于为他的当事人挖掘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在这个过程中全面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第五,即便是一个最终被定罪的“坏人”,他以及他的家属也有知情权,知道这个“坏人”因为什么事情做错了,在什么方面误解、曲解法律甚至是故意冲撞法律的错误之处,在律师服务过程中他们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得到提高,重新树立正确的认识,对国家法律充满信心,为以后改造和重新回归社会做铺垫,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以上简单回答,不知您是否满意?
马德军律师,北京海关律师、走私犯罪辩护律师、刑事犯罪辩护律师,原海关缉私局首届高级执法资格获得者,从警9年多、律师执业10年有余。几乎每年都有不起诉或者判决无罪的成功案例。专注海关与刑辩,精耕细作、精益求精。
联系方式:13910533897,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