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总署透露,6月1日清晨,该署指挥20个直属海关同时在14个省(区、市)统一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专项查缉抓捕行动,截至2日8时已成功打掉专业走私冻品犯罪团伙21个,初估全案涉及走私冻品货值逾30亿元人民币。
经初步侦查发现,自2015年1月以来,广东番禺、江门地区的陈某、黄某、温某以及辽宁大连地区的刘某等21个走私团伙,承揽全国北京、天津、重庆、河南、广东等多地货主的冻品进口订单,从国外采购冻品后先运往香港,经拼柜后发运到越南等地,然后从中越、中缅边境通过绕越设关地偷运方式走私冻品进境。现初步查证,走私团伙涉嫌通过上述方式走私进境冻品10万余吨,主要包括冻鸡翅、冻牛肉等。
有人可能有疑问:走私冻鸡翅、冻牛肉到底会有哪些危害,海关为什么如此严厉地打击走私呢?
盈科律师事务所海关律师马德军海关律师指出,走私冻鸡翅、冻牛肉主要有以下危害:第一,危害国家的食品安全。由于走私肉类产品多通过绕关走私进境,未经我国有关部门的检验检疫,且大多数为中性包装或无中文标志,是否来自动物疫区无法追溯和确认,运输过程中是否受到污染也无法确定,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第二,逃避国家税款征收,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第三,扰乱市场秩序。因为走私入境的冻鸡翅、冻牛肉为逃避国家税收监管入境,其成本要比国内相应的产品要低很多,使得国内合法生产的健康食品在相同的条件下市场竞争力下降,势必会扰乱国家正常的市场秩序,以致损害我国国内的食品产业。
之所以因为走私冻品类货物存在上述危害,国家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盈科律师事务所海关律师马德军指出,个人走私冻品偷逃税款额达到人民币10万元或单位走私偷逃税款额达到人民币20万元,即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偷逃税款额在该标准之下的,则构成违法海关法的一般违法行为,一经海关查发,也会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