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近日,马德军律师办理的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一案 ,经马律师辩护,当事人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决定不起诉。
附:不起诉决定书照片说明:
为了保护被告人隐私权,不起诉决定书照片中被告人姓名等个人信息已作马赛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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