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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表达的“稳”、“准”、“狠”

文章来源:马德军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19/10/25      浏览:572


如何在有效的庭审时间内精准表达,进而影响法官的决策,值得律师细细琢磨。

我总结为三个字:“稳”、“准”、“狠”。

“稳”其一,行为举止稳,尊重法庭之王的法官,注重法庭礼仪;其二,有一份证据说一分话、有两份证据说两分话,依据证据谈事实;其三,从在案证据入手讲事实,以逻辑将证据和事实进行勾连,进而谈证明目的。稳稳当当、水到渠成。

“准”要求准确无误。发问前要明晰发问目的进而有针对性地简要发问;质证要对准关联性、合法性、客观真实性进行进攻,不可偏离质证的靶心而游离左右;辩论阶段依据法条和立法背景资料进行说理,要客观、真实、确凿和准确无误。

“狠”要求要敢于坚定地作出结论,以证据、事实、法律、立法本意、法院先前的判决等作为铺垫,要“狠狠”作出结论,是无罪就是无罪、是正当防卫就是正当防卫、是疑罪从无就是疑罪从无、是意外事件就是意外事件......以“狠”话入决策者之耳、脑、心,进而影响裁决结果。

这是我前晚在参加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技生模拟法庭辩论赛的总结发言,既是对同学们的鞭策,也是对自己的勉励。



马德军律师,北京海关律师、走私犯罪辩护律师、刑事犯罪辩护律师,原海关缉私局首届高级执法资格获得者,从警9年多、律师执业10年有余。几乎每年都有不起诉或者判决无罪的成功案例。专注海关与刑辩,精耕细作、精益求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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